海南“疗养游”激活楼市:三亚找房热度攀升,海口租赁市场活跃******
“我几乎每年都来三亚,今年明显比去年热闹,感觉回到了2019年的时候,民宿爆满、酒店涨价,三亚的热闹又回来了。”今年元旦,刘伟(化名)从北京前往海南三亚开始了一场“疗愈之旅”。
随着三亚旅游热度的攀升,三亚的楼市也热闹了起来。据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12月,疫情管控逐步放开后,三亚游客激增,对于三亚楼市的关注度升高,使2022年12月找房热度大幅增长,涨幅达到55%。而相比于旅游城市三亚,海口接待了更多短租的“候鸟”群体,2022年底,海口租赁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
三亚找房热度上升超五成,春节或迎成交小高峰
“从北京到三亚,现在机票差不多要上千元,三亚的五星级酒店房间大概涨价有30%。”刘伟向记者表示。
机票和酒店的涨价直接反映出岁末年初三亚旅游热度的回升。而在旅游热度回升的同时,三亚的楼市热度也呈现复苏态势,首先表现为三亚找房热度的攀升。
据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10月开始,三亚新房找房热度逐月攀升,尤其是12月疫情放开后游客剧增,对于三亚楼市的关注度升高,导致12月找房热度大幅增长,涨幅达到55%,三亚吉阳区、海棠区以及毗邻三亚的万宁市找房热度最大。户型中最受关注的为三居室,最受关注的面积段为90-120平方米。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三亚找房热度的提升和疫情放开有着直接关系,三亚是个典型的旅游城市,旅游地产对购房者的吸引度和本身旅游人数有着较为明显的关联度,一般每年春节前后都是三亚找房热度的高点。
为了抓住这波旅游热,三亚也集中推出了不少新盘。据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数据统计,2022年12月,三亚新房项目共计90个,环比增加3.6%;在售均价31000元/平方米,环比微涨0.04%。根据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11月房价数据,三亚的新房房价环比涨幅为0.2%,也是为数不多的上涨的城市之一。
至于岁末年初是否有额外优惠,三亚当地一名链家中介人士告诉记者:“年底、年初会有一些营销活动,但是力度不大,比如砸金蛋、送物业费也是常规的营销活动。”
“不过,三亚执行相对严厉的限购政策,也会阻碍部分投资性的购房需求入市,短期内关注度的提升也很难转化为真正的买房行为。”张波分析称。
据三亚市房产信息网显示,近期,三亚新房成交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1月1日至1月10日,三亚新房累计成交402套,其中,1月10日成交大幅增长至146套,也说明三亚楼市热度正在波动爬坡中。
“短期来看,从疫情前的数据来看,每年的春节前后都是三亚房产成交量的小高峰,也是找房热度的高点。但是,从长期来看,受到限购等政策影响,找房热度实现到成交的转化会有较大差异。”张波预计。
海口去年底租房需求明显增加,小户型更获青睐
从租赁市场来看,12月中旬以来,三亚迎来第一波旅游恢复,但以短期度假为主。对于租赁市场的情况,张波向记者表示:“从需求热度数据来看,三亚的短租和长租市场都没有出现反弹的情况。”
相比于旅游城市三亚,海口往往接待了更多短租的“候鸟”群体,这部分群体多数来自于北方,尤其是东北三省,每年有相对固定的租住需求,他们一般在入冬后来到海口租住,到春天再返回家乡。
“我们每年都会来海口度假过年,去年11月份来到海口,刚来的时候感觉人不多,比往年人少,但是到了12月份疫情防控放开后,来海口租房的人开始增多,比如一居室、两居室的小户型就很难租到了;租金上,租期半年价格偏高,整年月租价格就会低些。”来自吉林的刘姐向记者表示。
刘姐租的房子位于海口美兰区海甸岛,这是海口市最大的岛屿。“海甸岛比较安静,人不多,适合我们一家人小住,房租没有明显上涨的感觉。我们租住的一居室价格是1500元/月,和2021年疫情的时候差不多,不同品质不同地段的房租略有差异。”刘姐告诉记者:“海口的租赁市场相对平稳,来海口的大多是家庭‘小住’,一般会住个把月,不像三亚以短期旅游为主,所以不会有三亚民宿等短租火爆的情况。”
海口的楼市也和三亚不同,一般以刚需盘为主。根据海南至理机构发布的数据,2022年12月,海口商品房成交备案1951套,环比增加93套,不同区域板块差别较大。
张波称:“三亚和海口还有一定差别。三亚的外来购房需求长年来看都是高于海口,而海口的本地化需求对市场的支撑力更强。从2023年来看,海南市场的需求量还难言可以恢复到疫情前,一是受制于购房者本身信心因素,尤其是旅游地产的需求提升往往都是滞后于本地自住需求,这也决定了2023年海南旅游地产项目的实际成交量提升会偏慢;二是从海南楼市本身来看,较为严格的限购条件仍有放松的调整空间,未来市场成交量的提升和政策变化也有直接关系。”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