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
模仿抖音?苏贞昌发视频被讽“双标”:用抖音喊禁抖音,绿能你不能******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台“行政院长”苏贞昌在脸书发出的视频,被发现制作手法模仿大陆抖音风格。他3日对此进行了否认,但岛内舆论仍紧追不放。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3日报道,苏贞昌日前发布所谓的“政绩宣传视频”,一开始就用了大陆电影解说常用的开头“注意看,这个男人太狠了”,之后又多次提到“太狠了”3个字,且视频剪辑风格和抖音短视频类似,采用大陆网友常用的计算机语音配音,就连使用的剪辑软件也是抖音旗下的剪映。不少民意代表、媒体人甚至民进党“立委”都看不下去了,岛内也毫不留情地嘲讽其“双标”,“用抖音喊禁抖音,绿能你不能”,还有人说“抖音一响,贞昌白养”。
3日,苏贞昌就此回应称,视频配音使用的是微软AI语音产生器。台“行政院”也称,该视频并非用大陆软件,模板语言是“Chinese(Mandarin, Simplified)”(普通话/简体中文)。结果有网友称,模板语言明明有台湾“国语”可以选,偏偏选择普通话,是看不起台湾语音口音吗?前台北市议员罗智强质疑称,之前民进党当局不断强调抖音有多“危险”,结果他们自己却大玩抖音梗。台北市议员侯汉廷批评说,“民进党嘴上反抖音,但身体很诚实,就连剪辑软件也是大陆抖音旗下的剪映”。前“立委”蔡正元还称,该视频用大陆抖音模块制作出来,使用的发音是大陆习惯的腔调,“太狠了”也是抖音常用语。东森新闻网认为,“这男人太狠了”视频的制作手法,是“故意”比照大陆民间常用的计算机语音配音方式剪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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